摘 要: | 案主小新是外来务工子女,2010年放暑假来上海探亲,在来沪不到一个星期里和父亲发生了激烈的争执,情绪冲动下对路人实施了抢劫。为了更好地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促进他们的健康发展,区未成年人检查科允许案主取保候审,在这期间由社工对其进行社会观护。小新1993年出生在江苏的一个小镇,案发时在当地一个住宿学校读初三。案主父母文化程度都不高,一直在上海为私人老板打工,家庭经济条件一般。案主在上海读书直至小学毕业,之后考虑到需要在户口所在地参加中考,为了跟上当地学校的教学进度,三年前父母把案主送回老家读初中,由爷爷奶奶负责照顾日常生活,每逢寒暑假案主就来到上海和父母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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