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文书的形式
引用本文:胡军辉.论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文书的形式[J].湘潭大学学报,2014(6):26-29.
作者姓名:胡军辉
摘    要:依据现行立法,由法院作出的民事“执行依据”文书主要有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民事决定书、民事调解书和民事命令五种。在司法确认制度试点阶段,地方法院曾使用过判决书、支付令、决定书、调解书和确认意见书等多种文书形式。理论界主要有判决书说、裁定书说、决定书说、调解书说和确认书说五种。2013年1月生效的新《民事诉讼法》规定司法确认文书形式为裁定书,这一规定面临诸多种困境,建议将调解书作为司法确认文书。

关 键 词:司法确认  执行依据  裁定书  调解书
点击此处可从《湘潭大学学报》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湘潭大学学报》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