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政策项目确定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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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董才生,陈静.论社会政策项目确定的依据[J].河北学刊,20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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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董才生 陈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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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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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重点基金项目《当代中国社会信任模式与机制的制度建构》(11AZD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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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内外社会政策学者大多只是罗列了社会政策项目,基本上未明确提出确定社会政策项目的依据。本文沿着英国社会政策学者迪安和吉登斯的基本思路,为社会政策项目的确定找寻坚实的现实和理论依据,旨在为构建社会政策项目系统乃至整个社会政策体系奠定科学基础,以促进社会政策理论和实践在当代的发展,真正实现社会政策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服务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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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贝弗里奇报告” “五大恶” 社会政策项目 积极福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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