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结事了”理想的实践障碍及其超越——基于调解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的实证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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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一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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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浙江,宁波,315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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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尽管调解结案相对于判决结案的优越性重新得到肯定,但调解结案的"案结事了"司法功能却出现弱化趋势,相当部分调解案件"案结事不了"需要法院强制执行。探究原因,从调解程序参与者的角度看,主要是由义务人的不当参与调解与法官不适当地寻求"案结"利益而罔顾"事了"目标造成的。为此,应从杜绝义务人不当参与调解和防止法官不当主持调解两个层面,对诉讼调解相关制度作一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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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案结事了” 调解案件 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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