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的生命力——《法理学基础问题研究》读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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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谭志君.法理学的生命力——《法理学基础问题研究》读后[J].湘潭大学学报,2001,25(3):170-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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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谭志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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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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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水楼台先得月 ,我有幸较早地捧读胡平仁先生的专著《法理学基础问题研究》 (中南大学出版社2 0 0 1年 1月版 )。卒读全书 ,不禁感悟法理学强大的生命力。法理学 ,它的蓬勃生机 ,它的永不枯竭的智慧源泉 ,它的永不中断、永远前进的生命力就在于批判、吸收、创新 ,从而拾级而上 ,步步登高。合抱之木 ,生于毫末 ,九层之台 ,起于垒土。任何学科要建立起宏伟壮丽的理论大厦 ,必不可忽视基础问题的研究。就法理学而言 ,基础性即是一般性、规律性。在我国的法学学科群中 ,法理学起着中心学科的作用。法理学对法学一般性、基础性问题的研究 ,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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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 | 1001-5981(2001)03-0170-02 |
修稿时间: | 2001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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