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对于济经规律,如同对于一切事物一样,我们处于一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中。对于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的规律,经过三十余年我国社会主义的实践,应该说我们需要对之加以再认识。特别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方面出现了各种不同的具体形式,有生产资料与生产者相结合的不同的具体形式,有生产资料占用权的不同的具体形式,有按劳分配的不同的具体形式。农村集体经济普遍实行了联产计酬责任制,而责任制本身又呈现出丰富多彩的具体形式,国营经济也正在建立经济责任制,经济责任制的具体形式也不拘一格;不论是国营经济还是集体经济,不论是城镇还是农村,都出现了具体形式多样化的经济联合体,等等。我国社会主义生产关系采取多样化的具体形式,使我们对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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