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村民自治中的党的领导 |
| |
引用本文: | 刘友田.论村民自治中的党的领导[J].社科纵横,2012(8):16-19. |
| |
作者姓名: | 刘友田 |
| |
作者单位: | 山东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泰安271018 |
| |
基金项目: | 本文为2012年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立项课题“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前沿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
| |
摘 要: | 党的领导是村民自治的政治前提与根本保证,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社会基层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实行村民自治和坚持党的领导是一致的。村民自治中存在的"两委"关系不协调等突出问题,既有历史惯性的原因,也有制度设计的原因,还有现实利益的原因。切实加强和改善村民自治中党的领导,应当做到: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完善规章制度,合理划分权限;加强自身建设,增强群众基础。
|
关 键 词: | 基层民主 党的领导 村民自治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