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概念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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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范沁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概念初探[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28(2):4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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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范沁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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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江苏,苏州,215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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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6年初,中央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概念,这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研究解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结构、基本特征、主要内容,对于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传播、实践具有积极意义。笔者认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内涵结构上可分为知识、感情、意志、信念等四个方面,具有客观性、具体性、发展性、开放性的特征。在当前中国传播、宏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应当着力强调法律至上、法律平等、权利保障、权力制约、司法独立、正当程序等六个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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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治理念 法律至上 司法独立 |
文章编号: | 1001-4403(2007)02-0044-05 |
修稿时间: | 2006年11月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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