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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瑕疵证据解释与补正程序改造
引用本文:张牧遥.刑事诉讼瑕疵证据解释与补正程序改造[J].燕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13(4):91-96.
作者姓名:张牧遥
作者单位:淮阴师范学院法学院,江苏淮安,223300
摘    要:瑕疵证据的合法性转化极具理论与实践意义,《死刑案件规定》和与之配套的《指导意见》生逢其时。但是,由于瑕疵证据解释与补正的程序规定存在理念缺失、价值错位、程序虚无等问题,致使司法实践矛盾丛生。因此,对之进行合理化改造乃当务之急。理想的改造方向为诉讼化改造。具体思路是:统一由法官来进行瑕疵证据补正审查,审前阶段和审理阶段瑕疵解释与证据补正审查法官分离,允许当事人积极充分参与,对审查结果提出异议的当事人设置申请重新审查的救济途径,对假借补正恶意妨碍诉讼的侦控机关责任人和当事人设置惩戒机制等。相应地还需对相关制度做出合理安排。

关 键 词:瑕疵证据  解释与补正程序  程序的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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