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检察官独立行使检察权——以新一轮检察权运行机制的改革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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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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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检察体系奉行检察一体原则,在法律定位下检察权运行的主体为人民检察院,但在检察实践中检察权具体运行却是由检察官来完成。立法与实践的悖反,使得检察官独立运行检察权成为当下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的重点。通过域外检察权运行机制的考察,发现我国检察官在行使检察权中存在着检察一体机制的不利制约、行政化管理模式的不当干预和检察官职务保障制度不完善等问题。笔者拟对这些现存问题进行研究,探寻出适合我国检察官独立行使检察权的正确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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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察官独立 检察一体 检察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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