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公平、发展:环境法的价值谱系——兼论《环境保护法》第一条之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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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义松,张广.安全、公平、发展:环境法的价值谱系——兼论《环境保护法》第一条之修改[J].江西社会科学,2007(10):213-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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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义松 张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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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江苏南京,210098 2. 河海大学,江苏南京,210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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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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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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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律价值作为法律目的的内在规定是法律目的探讨的起点和归宿 ,并深嵌在人们此在居处的安排之中.人的发展和自然循环之间不发生不可逆冲突,维持人与自然的双重和谐,是一切生态圈成员的生存基础,而人类的破坏性生产方式和消耗性消费方式正严重威胁着这一基础.环境法只有渗入人的此在居处,促成自然的稳态循环,才能避免生存基础的颠覆.环境安全、环境公平和社会发展作为环境法的价值谱系是构成这种保护的基本内容和价值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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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价值 目的 可持续 环境法 环境安全 公平 社会发展 环境法的价值 谱系 环境保护法 价值目标 构成 平和 自然循环 稳态 严重 消费方式 消耗性 生产方式 破坏性 人类 生存基础 生态圈 人与自然 |
文章编号: | 1004-518X(2007)10-021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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