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与诉讼程序衔接机制研究
引用本文:赵俊.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与诉讼程序衔接机制研究[J].学习与探索,2023(3):80-85+182.
作者姓名:赵俊
作者单位:上海政法学院
摘    要:我国环境诉讼的司法实践表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与诉讼程序的衔接机制并不顺畅,主要存在检察机关调查取证权力受限、行政机关履职认定标准不统一、诉讼请求与检察建议存在出入、检察机关举证责任偏重等问题。要建立诉前程序与诉讼程序的有效衔接机制,必须强化以下四个方面:第一,确立“类型化”行政不作为认定标准;第二,提升检察机关调查取证能力;第三,明确检察建议与诉讼请求内容衔接转换的界限;第四,合理配置检察机关的举证责任。

关 键 词:环境行政公益诉讼  诉前程序  诉讼程序  程序衔接机制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