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向谁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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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位社区居民来信询问:物业服务公司的归口管理单位是社区居民委员会吗?我们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服务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应该向社区居民委员会反映?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因此,物业服务公司的归口管理应该是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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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业服务公司 业主委员会 物业公司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社区居民委员会 《物业管理条例》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监督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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