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重新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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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驰.试论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重新建构[J].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25(3):8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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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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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宁夏大学,政法学院,宁夏,银川,75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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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物权法是财产法律制度的一项主要制度。目前,我国正在制定物权法,而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是物权法中不动产法律制度与用益物权制度规范的重要内容。从我国农用地制度沿革、承包经营权性质以及由此产生的问题来看,实行物权法定主义,规定权利内容;实行登记要件主义,保障权利实现与流转,以此构建新型土地承包经营权,将会提高土地使用率,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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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村土地制度 承包经营权 重新建构 |
文章编号: | 1001-5744(2003)03-0089-04 |
修稿时间: | 2002年12月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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