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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儒教自身——“儒教形态”引论
引用本文:白欲晓.回到儒教自身——“儒教形态”引论[J].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4).
作者姓名:白欲晓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哲学系宗教学系;
摘    要:儒教研究需要"回到儒教自身"以寻求关于"儒教"的切己描述。儒教作为"社会存在",是一种公共—集体的"行为方式",具有自身的结构和功能,并通过观念性和物质性的"结晶化"形式表现自己。"儒教形态"是对儒教结构功能及其历史特征的指认,也包含对儒教得以奠基的存在理解的说明。

关 键 词:儒教  社会存在  儒教形态  社会事实  涂尔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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