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原法》篇之精义,一是在法度精神上完成了从君主一家之法到天下之法的扭转。二是以六经所承载的三代法度精神与典范性制度作为高于君权的根本政制规范,并以太学师儒为创制立法者。由此,其中实已蕴含了一种清晰的古典宪制意识。《明夷待访录》诸篇所构想的一整套政制设计,正展现了一套比较完备的古典宪制安排。黄宗羲政制构想的突破性价值,在于立足于近世乃至先秦儒家的政治智慧,而对一种古典宪制理念予以了最为集中明确的表达。在其政治思想之整体中,《原法》实居于核心地位,《明夷待访录》本身即为一部以之为中心而展开的政治纲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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