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十四五”时期,我国民政事业的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问题依然严峻。民政事业作为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区域投入、城乡发展、供给结构、代际保障方面表现不平衡,在有效供给保障、思想观念解放、社会力量参与、产业潜力释放方面表现不充分。经济发展水平、政策法治环境、人口构成变动和城乡二元结构是这些问题的主要影响因素。健全法治环境,做好民政平衡充分发展的分阶段工作规划,继续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城乡融合发展,鼓励多主体民政工作改革创新,建立复合型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培训机制,灵活运用信息化技术,是促进中国民政事业平衡充分发展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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