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为了解决一国两制政策之下,宪法在香港实施不能直接照搬内地模式的问题,全国人大专门制定了作为宪法性特别法的基本法,使二者共同构成香港的宪制基础。如此,香港便形成了一种复合式的宪制结构。复合式宪制结构固然降低了香港的回归成本,然而进入日常政治阶段后,这一宪制结构所蕴含的离心特性也同时提升了香港的管治成本。在此背景下,基本法透过司法审查实践不断呈现出的宪法化趋势,更是进一步激活了上述离心性基因,致使香港宪制结构处于失衡状态。为了扭转这一趋势,避免离心效应所诱发的政治实践破坏一国两制存续的前提,有必要探索相应法律路径,使作为宪制基础的宪法能够真实地嵌入到香港宪制结构之中,并通过与基本法的良性互动,实现香港复合式宪制结构从失衡到再平衡的转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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