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选取国务院、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四级政府机构作为研究样本,分析1999年以来行政审批项目的变迁。行政审批项目划分为经济类和社会类两大类,进一步将项目细分为重要项与普通项,用"变迁规模""变迁事件"和"变迁程度"三个变量对四级政府和不同类别项目的变迁进行对比分析。结果显示:自启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中国政府职能大幅缩减,但政府职能转变远未完成;政府职能结构重经济轻社会明显,集权式治理模式未根本改变;政府职能转变是一个自上而下的过程,地方的自主性不足;中央重范围调整和地方重管理方式转变的职能转变模式,使改革的空间范围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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