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风险投资支持初创科技型企业的过程中容易出现市场失灵,如何进行政策引导成为关键问题。以投资抵扣税收优惠政策(财税〔2017〕38号文)的实施为准自然实验,采用双重差分方法评估政策效果。结果显示,投资抵扣税收优惠增加风险投资基金对初创科技型企业的投资,且对有限合伙制基金、投资本地基金、经验丰富基金以及非国有基金的正向作用更大。排除投资价格竞争、新基金设立、新企业创建以及税收套利等替代性解释后,证实投资抵扣税收优惠的影响渠道是提高基金的风险承担。风险投资基金策略更多转向初创科技型企业,说明结构性减税政策具有显著的定向引导效果。以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财税〔2011〕58号文)为对照,检验不同形式税收优惠的影响,发现整体性直接降低风险投资基金企业所得税率造成基金的初创科技型投资和风险承担下降。研究表明,相对于降低企业所得税率,投资抵扣税收优惠更有利于激励风险投资支持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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