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WTO区域贸易协定透明度机制的不足及其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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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许多.论WTO区域贸易协定透明度机制的不足及其完善[J].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2012,4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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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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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大学法学院,南京,210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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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教育部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研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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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WTO区域贸易协定透明度机制自2006年年底临时适用以来,已经逐渐得到WTO成员方的广泛认可.然而,机制的运行仍存在潜在的危险,面对日益增多的区域贸易协定,现有的善意履行和“同伴压力”的监督机制,会在未来的运行中遇到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而机制一旦被破坏,则意味着多边贸易体制和区域贸易体制的融合进程将被中止.目前透明度机制在实践中已经暴露出监督不力的问题,区域贸易协定通报和审议时间上的拖沓、数据提交上的困难,都督促WTO成员方尽快完善现有的内部监督机制.因此,明确并简化现有WTO规则,建立一个完备的规则评估机制,并扩大WTO秘书处职权,形成后区域贸易协定通报监督框架,是保证今后透明度机制良好运行之必须,也是未来区域贸易协定谈判的主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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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WTO 区域贸易协定 透明度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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