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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政府理性到公共理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性路径分析
引用本文:史云贵.从政府理性到公共理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性路径分析[J].社会科学研究,2007,2(6):65-70.
作者姓名:史云贵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行政管理系,四川,成都,6100164
摘    要:政府理性是指政府整合国家与社会的机制与能力。如同其他社会行为主体一样,政府理性也是一种工具理性,它是一种不完全理性,或称有限理性。现代政府理性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执政党的理性活动表现出来的。公共理性是横跨国家理性、政党理性、利益集团理性和个人理性,并以成熟自律的公民社会为基础的利益整合的机制和能力。作为公共领域中的现代公共理性应成为沟通、协调和统一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个人理性与国家(政府)理性,大众理性与精英理性的中介与桥梁。在现代社会里,政府理性只有置于公共领域的监督和批判之下,其决策和管理才能在更大的程度上体现公共理性,即决策和管理具有公共性、民意性、正当性和合法性。公共领域、公民社会的呵护与培育,社会行为主体理性的公共化,现代公民意识、公民能力的培养与提升,现代法治国家的制度建设是现代政府理性由个体理性走向公共理性进程中的有效路径,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构的必由之路。

关 键 词:政府理性  公共理性  和谐社会
文章编号:1000-4769(2007)06-006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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