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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隐私权的行业自律保护
引用本文:王丽萍,田尧.论网络隐私权的行业自律保护[J].山东社会科学,2008(4):111-115.
作者姓名:王丽萍  田尧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基金项目: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
摘    要:随着全球信息产业的高速发展,个人网络隐私权的保护逐渐受到人们的重视.行业自律作为网络个人隐私保护的方式之一,愈显其价值.行业自律保护个人网络隐私有三种基本模式,即建议性的行业指引、网络隐私认证计划和技术保护模式.行业自律保护个人隐私有其自身的优势和弊端.就完善我国行业自律保护网络臆私权而言,第一,应加强政府对行业自律保护个人隐私的行政监管;第二,应加强相关行业自身的监督;第三,应完善有关规制行业自律的立法.

关 键 词:网络隐私  行业自律  隐私权保护  网络隐私权  相关行业  立法  监督  加强  行政监管  强政府  保护网络  完善  优势  个人隐私  保护模式  认证计划  建议性  三种基本模式  自律保护  价值  隐私保护  行业自律  隐私权的保护
文章编号:1003-4145[2008]04-0111-05
修稿时间:2008年1月21日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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