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俗而治”:明清时期土司地区的国家治理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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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良品,谈建成.“因俗而治”:明清时期土司地区的国家治理政策[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7(9):37-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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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良品 谈建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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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长江师范学院乌江流域社会经济文化研究中心;2.长江师范学院科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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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土司制度与国家治理研究”(16BMZ017)、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元明清时期土司承袭制度与国家治理研究”(2015YBLS107)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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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因俗而治"是明清统治者根据土司地区少数民族实际情况制定的民族政策。明清中央政府的"因俗而治"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行政体制方面,实施"多轨制";二是在管理制度方面,体现"差异化";三是在司法制度方面,注重"变通性"。地方土司政权的"因俗而治"主要是通过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以及司法制度得以实施。明清中央政府实施"因俗而治"的前提是必须维护中央王朝的统治,凡无碍于中原王朝统治的风俗习惯可"因俗",而有碍于中原王朝统治的各种制度则不能"因俗"。"因俗而治"政策的实施效果极其显著:既推动了边疆土司地区的内地化,又推动了国家法制建设的渐进化。明清时期的"因俗而治"政策是适合土司地区少数民族社会生活实际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民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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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因俗而治 明清时期 土司地区 国家治理 民族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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