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淇《六朝<选>诗定论》对《选》诗的重新阐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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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景献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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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福建福州,35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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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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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清初吴淇编选的<六朝<选>诗定论>是一部以<文选>所选古诗为评论对象的古诗选本.吴淇借此对<选>诗进行了重新阐释.他以"汉道"来规定<选>诗,将其界定为形式为五七言、内容精神上能够体现三百之性与楚骚之情的"六朝"诗,使得<选>诗范围被缩小,意义被绝对化,失去了原本的丰富性.从文学发展的角度来看,他的这种主张是不利于文学发展的.但这也是清初儒家诗学政教精神复兴大背景下的产物,从这一意义上讲,<六朝<选>诗定论>又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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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选》诗 汉道 三百之性 楚骚之情 儒家诗教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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