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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连续犯的处罚原则
作者姓名:陈少林  顾伟
摘    要:连续犯作为处断的一罪为我国刑法所确认.司法实践中对连续犯以一罪从重处罚,判决确定后如果发现有漏罪尚未处罚,则一般将漏罪作为独立的犯罪进行处罚.这种处罚方法有违案件同一性理论,也与一事不再理原则不符.基于案件同一性原理与一事不再理一则,司法机关在发现连续犯尚有漏罪未作处理时,应视其已处罚完毕.

关 键 词:刑事诉讼  连续犯  案件单一性  一事不再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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