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事和解在死刑案件中的限制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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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郑州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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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事和解在死刑案件中的限制适用对于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实现国家权力与公民个人权利的动态平衡,促进刑罚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最大限度地避免刑事和解产生消极影响等,都具有重大意义。刑事和解在死刑案件中的限制适用应遵守一定的原则,具体包括被动介入原则、价值平衡原则、综合评价原则。司法实践中,应以犯罪侵犯的法益或者犯罪客体为标准来把握死刑案件适用刑事和解的具体范围,只有单纯侵害个人法益或者所侵害的法益均属于个人法益的死刑案件,原则上才可以适用刑事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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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和解 死刑案件 限制适用 适用范围 |
On the Restricted Application of Criminal Reconciliation in Death Penalty Cas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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