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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ADR的司法程序价值
引用本文:张小罗.论ADR的司法程序价值[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15(3):79-80.
作者姓名:张小罗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摘    要:ADR概念源于美国,是一种在司法程序内迅速解决纠纷的新的方法和手段.它的魅力在于它的程序价值,主要包括效率价值、公正价值、补充性价值.但中国的司法改革思路集中在诉讼制度的改革,对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即ADR制度持怀疑或否定态度.为提高"司法效率",简化纠纷解决过程中的复杂程序,我国应借鉴美国经验创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重构人民调解制度,建立ADR制度.

关 键 词:ADR  程序价值  司法改革  人民调解
文章编号:1008-939X(2004)03-0079-02
修稿时间:2004年3月28日

On the Value of ADR's Judicial Procedure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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