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主体低碳化的法律规制——一个组织法的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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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商研究》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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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气候变化的治理中,行政主体的行政活动的过程本身也是一个巨大的碳排放的过程,离开了行政主体本身的低碳化,低碳社会不可能建成。因此极有必要基于低碳化的标准对行政主体的碳排放活动加以规制。从行政组织法的角度,促进行政主体的低碳化应当从机构要素、人员要素和物质保障要素三个层面加以规制,使其内部诸要素上的能源消耗及碳排放符合节能减排的低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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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主体 低碳规制 机构要素 人员要素 物质保障要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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