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重其重罪、轻其轻罪”刑事司法原则及其现代省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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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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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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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明史.刑法志》记载盖太祖用重典以惩一时,而酌中制以垂后世,故猛烈之治,宽仁之诏,相辅相行,未尝偏废也,明朝法律既有其猛烈重典的一面,也有用刑轻缓不失宽仁的一面,表现出重其重罪、轻其轻罪的特点,明朝统治中国二百七十余年的历史充分证明:重其重罪、轻其轻罪在一定程度上适应明朝社会的发展。对该原则予以分析可以对我国现代法律制度提供理论上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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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明朝 重其重罪、轻其轻罪 司法原则 省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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