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判的利益平衡思考——以许志欣案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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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玉梅 林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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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广西,南宁,530023;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广西,南宁,53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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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轰动一时的许志欣案件中,裁判过程无视土地承包人的人力、财力付出及其利益,生搬硬套法律条文及司法解释成了关键且极具争议的问题.在民事裁判过程,机械适用法律将导致丧失公平、正义的裁判结果,而利益平衡不仅有利于法官进行裁判,弥补法律存在的不足,而且有利于实现诉讼效率和裁判公正,还有利于提高法官的办案水平,有效实现裁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因此,法官应遵守法律原则、位阶原则与比例原则以及过程展现原则,灵活运用利益平衡,以使当事人利益平衡获得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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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裁判 利益平衡 公平 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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