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法理基础与制度探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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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陶伯进,曹国华.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法理基础与制度探索[J].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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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陶伯进 曹国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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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前对民事执行权的监督制约机制存在法院系统的内部监督和执行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的权利对执行权力的制约两种形式.在外部监督方面,由于"权利制约权力"的封闭监督模式在民事执行领域运行的低效率,致使民事执行活动出现了种种问题,检察监督由此成为"权力制约权力"的理性选择.法律对执行程序的保障从本质上体现的是公共秩序的维护,检察机关对执行行为的监督是其"法律守护人"的客观义务要求.由于民事执行问题的复杂性及当前执行监督面对的重霞阻碍,检察机关进行执行监督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必须保持克制态度和谦抑原则,以支持、纠错和共进作为执行监督的目的,以预防权利受损和权力滥用作为执行监督的首要功能,依据民事执行行为的分类严格限定执行监督范围,规范启动程序,慎重选择监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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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执行权 检察监督 谦抑 裁决行为 实施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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