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粮食法》的社会法定位——兼评《粮食法(征求意见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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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国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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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法律系,河南郑州450015;河南工业大学粮食政策与法律研究所河南郑州45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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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2年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12YJA82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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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粮食法保护的法益是粮食安全,这与社会法所保护的"社会利益"高度契合。从立法本位、规制对象、调整方式、法律责任来看,《粮食法(征求意见稿)》都不同程度地体现了社会法的立法定位。粮食法的制定应当坚持社会本位,确立粮食行业组织的法律地位,构建一个政府、市场、社会的三元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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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粮食法 社会法 粮食安全 社会团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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