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育的涵义 |
| |
引用本文: | 李戎.论美育的涵义[J].鲁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7(1). |
| |
作者姓名: | 李戎 |
| |
摘 要: | 美育的涵义是什么?美育有哪些根本的职能?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美学界似乎并没有多大分歧。实际上这意味着对美育的研究还不够深入,美育的重要性还没有引起美学家的足够重视。就目前已出版的几本美学教材来看,大都在最后一章谈到一些关于美育的问题,其观点大同小异。如蔡仪主编的《美学原理》认为,美育就是审美教育或美感教育,它“不是一般的知识教育,而是与美感有密切关系的特殊教育,即通过美感来进行教育”。“就它的目的来说,有这样两个主要的方面:一是培养人们对现实美和艺术美的审美能力,即发展人们正确理解美并获得愉悦的能力;一是培养人们根据美的规律塑造美的产品的创造能力,即发展人们的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