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格否认的特殊性——兼论《公司法》第二十条与第六十四条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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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鹏 覃淮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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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暨南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510632 2. 广西师范学院法商学院,广西,南宁,53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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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新《公司法》第二十条与第六十四条都涉及对公司法人格的否认,要把握此二法条在适用上的差异,必须明晰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适用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来源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传统的社团法人理论的突破。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适用的标准不同、适用的主要情形不同、有权主张法人格否认的主体不同、适用结果及责任形式不同、举证责任不同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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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人格否认 特殊性 |
文章编号: | 1004-4434(2007)04-013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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