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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法的本质观中国化的历史进程
引用本文:徐忠麟,刘雁铭.马克思主义法的本质观中国化的历史进程[J].江西社会科学,2012(8):127-131.
作者姓名:徐忠麟  刘雁铭
作者单位:江西理工大学文法学院,江西赣州,341000
摘    要:在党的创新理论指引下,马克思主义法的本质观中国化走过了不同的历程,形成了独特的理论进路和逻辑.其历史进程是:毛泽东思想指导马克思主义法的本质观在中国确立和建构,注重法的阶级性与人民性;邓小平理论指导马克思主义法的本质观的发展与转型,注重法的物质制约性、阶级性与社会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化和拓展了马克思主义法的本质观,突出人民利益性;科学发展观指导马克思主义法的本质观进一步发展与创新,建立人本法律观.其理论进路为:在坚持中发展和创新了法的物质制约性;由注重法的阶级性转向注重法的社会性;法的终极追求回归人性又超越人性.其理论逻辑为:逻辑起点和终点是人;逻辑展开是人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利益;逻辑结构包括根源本质、功能本质和目的本质.

关 键 词:马克思主义法  法的本质观  中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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