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销制度的司法实践与制度重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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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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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商标撤销制度是为了督促商标权人能真实使用注册商标,避免出现象征性使用或者不使用商标的情况而导致注册商标成为闲置商标。立法的目的是为了激活闲置商标,清理死商标,以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目前,该制度在我国相关立法方面的规定较为模糊,在立法实践中缺乏统一的标准,常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况,在理论上也存在诸多争议。应在及时总结相关司法实践、并及时吸纳域外立法及实践经验基础上,对商标撤销制度予以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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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注册商标 商标撤销 “撤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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