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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发布
摘    要:
12月5日,环保部公布我国首部综合性大气污染防治规划——《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该规划范围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13个重点区域,涉及19个省(区、市),11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规划面积132.56万平方公里,面积、人口、经济总量、煤炭消费分别占全国的14%、48%、71%、5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占全国的48%、51%、42%、50%。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包含二氧化硫治理、油气回收、黄标车淘汰、扬尘综合整治、能力建设等8类重点工程项目,投资需求约35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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