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不纯正不作为与作为犯罪的界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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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唐子艳.论不纯正不作为与作为犯罪的界分[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3):458-4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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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唐子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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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理工大学文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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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不纯正不作为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犯罪的范围,拓展了犯罪圈,使得对相关危害行为的定性更为合理。在区分作为和不纯正不作为的时候,必须将行为的个数予以明确,不能将几个行为作为一个行为来判断和评价;必须明确行为不同的社会意义,并以此来区分作为和不纯正不作为;要区分作为和不纯正不作为行为必须找到需要法律评价的部分,而不能将法律并不予评价的内容也纳入区分的范围;区分作为和不纯正不作为要围绕法益的保护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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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作为 不纯正不作为 双相关行为 因果流终止行为 原因自由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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