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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债券监管体系的构建
作者姓名:赵卿
作者单位:暨南大学金融研究所
摘    要:作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内需保增长的重要举措,我国政府同意地方政府年内发行2000亿元债券,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列入省级预算管理。这意味着开放地方债券以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思路正被中央所采纳。地方政府债券,又称为地方公债、市政债券,是地方政府或其授权代理机构发行的有价证券,所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的建设。我国现行的预算法虽然禁止地方政府发债和预算赤字,然而地方政府负债已是客观事实,且其产生的原因均是经济改革和体制转型期间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问题。禁止发行地方债券,并不能有效杜绝地方政府的负债行为,反而使这些隐形负债游离于体制之外,不仅产生了大量违法行为,也成为引发地方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的重大隐患。堵不如疏,允许并规范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是这些问题的根本解决之道。

关 键 词:地方政府债券  监管体系  代理发行  国际金融危机  市政基础设施  地方政府负债  体制问题  地方财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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