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桂西南壮族乡村地区,基层群众的主体作用、传统文化的助推力量、内生动力的辅助功能,共同形塑着以法治、自治、德治相结合的多元共治的乡村治理结构。壮族仪式传统以其深受中华传统文化浸染的重要节庆为节点,呈递出时空关联下的地方文化诉求表达,展示了乡村社会治理中仪式传统的社会功能。同时,传统仪式文化在形塑壮族群众生活模式和价值观念的同时,强化了壮族村屯共同体意识。在"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结构中,地方特色的主体性、内生性、传统性发挥着重要作用。乡村社会治理需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地方仪式传统阐释的集体目标和情感归属,关注更具现代意义的具有内生性秩序规范的乡村治理内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