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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信托受托人谨慎义务的标准
作者姓名:董新忠
作者单位:1:太原师范学院政法系,山西,太原,030012
摘    要:作为信托事务中受托人最基本的义务之一,谨慎义务在我国的立法中没有明确的标准。通过介绍英、美、日、韩及我国台湾地区的信托立法例,比较了这些国家立法中受托人的谨慎义务标准,结合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建议在我国《信托法》中增加三个条款:确立我国《信托法》中受托人的谨慎义务标准;增加受托人责任豁免条款;区分一般受托人和专业受托人的注意义务标准。

关 键 词:信托  受托人  投资  谨慎义务标准
文章编号:1673-1646(2007)01-0020-04
修稿时间:2006-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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