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中小股东权利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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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顾微微.保护中小股东权利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J].经营与管理,2009(7):4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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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顾微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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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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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呆护中小股东权利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在现代公司体制中,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各主体之间构成了分权并相互制衡的关系,这种关系具有一定的相对稳定性。但任何公司的股权结构不可能是均衡的。不同于中小股东,控股股东对公司享有更多的控制权和管理权。大股东的压制和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是公司治理关系中永恒的矛盾。如果控股股东在行使控制权的时候能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兼顾中小股东的利益,则会缓解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但是,控股股东往往为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行使权力,容易发生滥用权力从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使利益个体之间的摩擦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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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中小股东权利 保护 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体制 控股股东 滥用权力 相对稳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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