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股份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作用过程实质上就是股东所有权的运用过程。实际运作当中由于股权分散及外部市场的复杂性使它的作用受到局限,以致管理者对公司的控制力量不断增强。我国股份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存在的核心问题在于,国有股运作过程中“全民─—国家(政府)─—经理”这种双重委托─—代理结构的内在特殊性使得一级委托人(最终所有人,全民)缺乏充分的动机与能力,一级代理人兼二级委托人(所有权代理人,政府)也因而缺乏足够的压力与动机去监督二级代理人(公司管理层),从而使内部监督机制的作用大大弱化。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一是削减国有股、国有经济在整个股份制经济与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二是通过增强最终所有人(全民)的监督动机与能力尽可能地强化国有股及国有经济自身的内部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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