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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视野下的医疗损害责任免责事由解读
引用本文:岳远雷.《侵权责任法》视野下的医疗损害责任免责事由解读[J].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3(2):131-133.
作者姓名:岳远雷
作者单位:湖北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湖北武汉,430065
摘    要:《侵权责任法》第60条规定了医方不承担责任的三种特殊法定免责事由,即患方过错、紧急医疗救治和医疗水平限制;医疗损害责任作为一种侵权责任,同样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三章规定的一般免责事由,包括患者故意、第三人过错、不可抗力等;但医方签订的事先免责条款无效.

关 键 词:侵权责任法  特殊法定免责事由  一般法定免责事由
收稿时间:2012/12/3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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