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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的文学”与“文学的国语”——新探胡适倡导新文学的宗旨观
引用本文:朱德发.“国语的文学”与“文学的国语”——新探胡适倡导新文学的宗旨观[J].山东社会科学,2012(9):64-71.
作者姓名:朱德发
作者单位: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摘    要:“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是胡适于1918年提出的建设中国新文学的“唯一宗旨”观,但近百年学术研究尚未以科学的思维对其丰盈内涵作出详解.本文试图对胡氏新文学建设的宗旨观的内涵及其相互关系予以新探.“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是胡适对其“枝叶”文学主张的化零为整的概括.国语文学与白话文学在胡氏表述中是同义语,但实质上是有区别的;而要理解国语文学的内涵,必须弄清白话、国语、方言这三个关键词的趋同性与差异性.胡适对建设何种形态新文学作了这样的理性设计,即分为“工具”、“方法”、“创造”相互关联的三个逻辑步骤,只是对“工具”(白话为利器)、“方法”(具体技艺)作了详解,而“创造”则从略了;至于“国语的文学”与“文学的国语”之间的辩证关系,胡适着重强调了后者.这样的“唯一宗旨”观,实际上成了国语运动与新文学运动并驾驰驱的理论旗帜和实践纲领.本文对其新探,发掘出不少新思想、新见解及其偏颇之处.

关 键 词:"国语的文学  文学的国语"  新探  "唯一宗旨"  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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