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小议监理工作的现状
引用本文:熊瑛,余国兆.小议监理工作的现状[J].经营管理者,2009(24):161-161.
作者姓名:熊瑛  余国兆
作者单位:孝感市中心医院
摘    要:FIDIC制定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已经为国际承包市场普遍认可和广泛应用,对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的责任、权利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是工程建设项目有序进行的保证书。其中监理单位是专业化、社会化的中介服务机构,受业主的委托,以自身的专业技术、管理技术有效地控制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公正地管理合同,使工程建设项目的总目标得以最优实现。监理制度在西方已经有较长的发展历史,并已成熟完善。我国逐步参照执行,但由于我国的建设监理制起步较晚,计划经济的体制决定了我国监理制度从建立开始就有其本身的特点,没有形成社会化的监理模式,至今仍存在着不少误区:1.监理制度仅局限于施工阶段。根据建立制度建立的

关 键 词: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作  承包商  工程建设项目  监理单位  建筑工程监理  业主负责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施工阶段  施工合同条件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