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资本积累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私营经济 |
| |
引用本文: | 廖季扬.从资本积累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私营经济[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1). |
| |
作者姓名: | 廖季扬 |
| |
摘 要: | 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应以公有制为主体。目前全民所有制以外的其他经济成份,不是发展得太多了,而是还很不够。对于城乡合作经济、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都要继续鼓励它们发展。”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到底要不要允许私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党的十三大报告为我们作了“要继续鼓励发展”的明确肯定。如果说个体经济是自食其力、不剥削他人劳动的小私有经济,人们在思想上还比较容昂接受的话;那么,私营经济是雇工经营的私有制经济,就其本质来说,是带有资本主义性质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