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方式类型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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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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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关于认识主体在思维方式不同类型方面的规律性的探索,始终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一个薄弱环节。1896年7月14日恩格斯致梅林的信里说:“被忽略的还有一点,这一点在马克思和我的著作中通常也强调得不够,在这方面我们两人都有同样的过错。这就是说,我们最初是把重点放在从作为基础的经济事实中探索出政治观念、法权观念和其他思想观念以及由这些观念所制约的行动,而当时是应当这样做的。但是我们这样做的时候,为了内容而忽略了形式方面,即这些观念是由什么样的方式和方法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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