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频发的公共危机让人类步入了风险社会。公共危机的治理显然无法通过危机衍生系统的自适应来化解。政府作为危机管理的核心主体毋庸置疑,特别是对采取政府主导性发展战略并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的中国而言,其功能性地位更为凸显。然而,现行的基于常态公共事务管理的政府管理理念、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制约了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绩效,甚至形成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低效或失灵的路径依赖。这集中表现为,基于传统人治理念治理风险社会的公共危机,使政府进退失据;基于现行官僚体制治理风险社会的公共危机,形成有组织的不负责任局面;基于垄断式管理模式治理风险社会的公共危机,使政府力不从心。鉴于此,更新危机管理理念,重塑官僚体制,引入协作治理体系,就成为化解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失灵的基本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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